| · | 房产政策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
| · | 全国首现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 深圳国土委澄清 |
| 针对媒体关于“深圳政府全国首次无偿收回土地到期房产”的报道,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今天做出的情况说明中称,金桃园大厦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依据《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 · | 美国 房价为何总能靠谱 |
| 高房价一直是中国百姓的心头之痛,也是今年“两会”的民生焦点之一。怎样买得起房、住得上房是老百姓关心的;如何宏观调控房产市场,抑制房价上涨过快,是政府面临的难题。本版将陆续推出外国房产法规政策专题,看看看国外在房产调控方面是如何做的 |
| · | 上海房产交易中心2 |
| 上海市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东体育会路359电话:(021)65534034上海长宁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606号电话:(021)52199122上海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雅致路215号电话:(021)68604570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周家嘴路)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3215电话:(021)65200208上海市闸北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闸北区老沪太路1233号电话:(021)608370 |
| · | 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 |
| ① 旅投诉赔字[② ]第③ 号 ④ :经核实查明: ⑤ |
| ·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深圳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1998)民终字第18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楼。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该公司董事局主席。 委托代理人:戎乙强,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王涛,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沙头角区沙头角办公室7楼。 法定代表人: |
| · | 福建祥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00)民终字第3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建祥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长福村5幢102室。 法定代表人:颜章根,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郑成尧,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炜,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香港壮昌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33字楼。 法定代表人:陈瑞曾,董事长。 委 |
| · | 北京成铭大厦有限公司与北京红都集团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上诉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00)民终字第6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成铭大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崇文区东长市北里中区10号丙楼。 法定代表人:樊思澄,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敬华,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郑红,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红都集团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清云,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冬梅,北 |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第二条 开发区管 |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 (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8号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现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一、受案范围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三章 官辖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八章 执行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三节 期限 第四节 听证 第五节 变更与延续 第六节 特别规定 第五章 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 |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 |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关于总则部分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二条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第三条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三章 抵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五节 最高额抵押 第四章 质押 第一节 动产质押 第二节 权利质押 第五章 留置 第六章 定金 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千零九十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法律适用范围 第一条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 录 总 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分 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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