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房产被女儿私卖 父亲状告审查不严 |
| 女儿伪造父亲的签名,私下弄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并拿到房管部门将父亲的房产登记到了自己的名下,后来又将房子卖掉。父亲得知此事后,将当地房管部门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房产或赔偿其损失90万元。法院认为,这套房父亲还是要跟女儿去要。近日,维扬区人民法院驳回了父亲的请求。女儿私下过户父亲房产王彤家原是拆迁户。上世纪九十年代,她家被拆迁时,王彤还小。家里突然多出来几套房产,王彤的父亲王秋水说,其中的一套将来要留给女儿结婚用。女儿渐渐长大后, |
| · | 诉讼保全财产举证表 |
| 一审案号 原告 地址 代理人 电话 被告 地址 代理人 电话 被 告 可 供 保 全 财 产 线 索 帐 号 开 户 行 地 址 车 牌 号 码 所 在 车 辆 管 理 所 财 产 内 容 财 产 所 在 地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 | 诉讼管辖异议申请书 |
| 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将 纠纷一案,你院已于 年 月 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提出异议。事实与理由:(简单写明事情经过、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据等)······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 人民法院审理。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申请人:(基本情况)请求事项:将 纠纷一案,你院已于 年 月 日 |
| · |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
| 申请人:(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增加诉讼请求事项:(写明增加的具体请求)事实与理由:(写明事情经过原因等)证据和证据来源:(写明证据名称、件数等)此致ΧΧ人民法院附申请书副本 份申请人:年 月 日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写明增加的具体请求) 事实与理由: (写明事情经过原因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名称、件数等)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附申请书副本 |
| · | 撤诉申请书 |
| 申请人:被申请人:原起诉(或上诉)案由: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ХХ一案。现因被申请人······(写明原因),现决定撤回起诉。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申请人:被申请人: 原起诉(或上诉)案由: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ХХ一案。 现因被申请人······(写明原因),现决定撤回起诉。 此致 人民法院 |
| · | 适合房产诉讼二审的民事上诉状 |
| 上诉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上诉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上诉人因__________纠纷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事 |
| · | 民事起诉状(可用于房产纠纷) |
| 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年 月 日附:本诉状副本 份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此致 人民法院起诉人: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 份 |
| · | 房产纠纷案件财产保全申请书写作要点 |
| (一)首部 1.标题,写:财产保全申请书。2. 当事人栏,依次列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二)事实和理由1.简要地说明一下双方讼争或将要起诉的案情事实确凿无疑。在这一方面着墨不多。2.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所根据的事实。即被申请人有何种分散、转移争执的标的物的行为。具体写明被申请人对争执的标的物是正在准备出卖、损毁、转移,还是隐匿 |
| · | 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
| 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一、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 |
| · | 民事经济案件起诉条件和注意事项 |
| 一、起诉条件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团体;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3、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注意事项(一)、民事、经济起诉状1、分别写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身份事项,依次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如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注明现居住地址和起住时间。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职务。2、请求事项,要写明具体的诉讼要求 |
| · | 民事诉讼举证须知 |
|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三、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四、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 |
| ·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指南 |
| 为方便当事人,我院在立案接待大厅统一接待当事人来访,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依示至相应窗口办理各项事务。1、向我院递交一审诉状、申请执行或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等,请至第五、六接待室。2、当事人不服我院作出的生效行政、刑事判决、裁定递交申诉状,不服我辖区基层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递交再审申请书的,请至第七接待室。3、当事人不服我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请再审的,应向市高级法院提出;不服区县法院一审判决、裁定递交上诉状的,应向原审法院提 |
| · | 怎样写民事起诉书 |
| 民事起诉书由五个部分组成:原告1、原告系公民,应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附身份证。2、原告系法人(即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原告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影印件。3、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公民个人代理的,还应写明性别、年龄、住址。被告1、被告系公民,应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 |
| · | 申请诉讼保全须知 |
| 一、申请诉讼保全,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和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法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担保书(即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4、担保人的身份证明。5、担保财产的证明依据。6、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二、应填写《举证情况表》,提供可保全财 |
| · | 上海法院司法便民十五项措施 |
| 一、全市法院均专设接待、立案区,接待来信来访。信访接待窗口设立来访群众休息区,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二、实行电话、预约接待,午休时间立案窗口有专人接待等,试行网上立案咨询。对70岁以上行动不便和确有必要的当事人可上门受理起诉。对群众或当事人来信或来电提出的涉及审判方面的法律问题,统一由窗口接待部门处理,认真予以答复。三、落实接待责任制和诉状书写指导制度,设立专人引导诉讼,向当事人明确提示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诉讼须知事项,引导当事 |
| · | 申请执行人须知 |
| 1.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2.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3.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 |
| · | 被执行人须知 |
| 1.被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承受者。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必须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2.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应当按照指定期间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3.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自身财产。对逾期未报、少报财产, 或拒绝提供财产状况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搜查,并追究被执行人相应的法律责任。4.为查明被执行人财 |
| · | 房产诉讼费怎样计算? |
|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 |
| · | 预售房购买纠纷--预售房交付时公摊面积增加应该补交房款吗? |
| (2005)徐民三(民)初字第1923号原告甲,男,1974年7月2日生,汉族,住本市浦东新区××路322弄31号1301室。原告乙,女,1975年6月5日生,汉族,住同上。两原告委托代理人丁曙光,上海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路462号。法定代表人丙,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戊,公司职员。原告甲、乙诉被告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1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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