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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文章列表
·银行为什么不给集资房办理按揭贷款?
银行为什么不给集资房办理按揭贷款?1:银行担的风险太大,集资房产权问题不清晰,遇到相关拆迁,就可能得不到相关合法的评估,得不到合理赔偿,即使拍卖也可能会得不到相应的商品房价位,所以银行不给集资房办按揭。
·未过户的集资房买卖可随意反悔吗?
未过户的集资房买卖可随意反悔吗?签订的关于转让集资套房的“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所签订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在协议签订后,原告即按协议交付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该集资房,据此作出如下判决:原告李明与被告徐力所签订的协议书有效,徐力应按协议规定及时将现在取得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及时交与李明,并在政府允许过户后2月内协助李明办理讼争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理由如下: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及《城市私有房屋管
·买集资房要慎重
唐山市民李先生在2004年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协议上标明房子为经济适用房,但最近签正式购房合同时他却发现,“经济适用房”被改成了“集资房”,这样一改不仅让李先生很纳闷,同时也感到担心,怕其中隐藏着什么“陷阱”。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秉信律师事务所的韩莉娟律师,她解释说,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共同筹集资金的
·什么是集资房?
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评估确权问题
正文: 房改售房、集资建房的评估确权不仅涉及领域多,存在的问题也多,而且维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大业。虽然以往在各地开展推进公有住房的出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涌现出的集资建房确权等一些问题的解决仍然不尽如人意,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为此,笔者将多年来在房改售房、集资建房评估确权中碰到的几个特殊问题提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房改售房、集资建房确权是否要房地产中介机构介入 一种观点认为,
·安置房能否入市销售?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  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
·安置房未建好,可领临时补助
《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下简称《意见》)出台后,备受关注。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如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尚在建设中,被拆迁房子的市民可按当年所处地段的房租租金参考价标准,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行安排住处临时过渡。此外,《意见》施行前(即2009年12月31日前)已发布旧城更新改造决定或房屋拆迁公告的项目,仍执行旧城更新改造决定或房屋拆迁公告发布时的相关拆迁法规。  1 私有住宅租
·安置房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
·安置房预约销售方式流行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
·安置房屋私下被售能否索要补偿费
正文: 安置房屋私下被售能否索要补偿费 - 法律快车房地产法http://www.lawtime.cn/info/fangdichan/anzhifang/2010072347677.html小高从小和祖母一起生活在本市某A处房屋内,1994年A处房屋拆迁,小高和祖母作为被安置对象,分得本市B处公有住房,小高的户口也随及迁入其中。   2000年6年,祖母以小高还未成年不享有购买资格为由,将B处公有住房购买为自己名下的产权房。之后,小高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简版)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简版)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房屋的标示。即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部位等。  2.房屋的数量。包括房屋的间数及面积。在以面积计算时,必须写明是居住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3.房屋的设施及公用部位。写清楚房屋是否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及其他设备等。  4.房屋的价金。双方根据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按质论价,随行就市,自行协商;房价协商妥后要如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慎重
【案情回放】  2003年11月21日,原告石某、被告张某就原告坐落于太湖县的一栋房屋达成转让协议。该协议规定,乙方(被告)愿购买甲方(原告)上述房屋,总价款98800元,付款方式为:于签订协议之日付清5万元,余款于2004年9月底前付清,如逾期按月息1%计算。甲方签订协议后将房屋交乙方装潢使用,甲方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交付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规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签订后,由于被告未按协议时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之分析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之分析  一、目前处理该问题的司法现状。  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对其效力的认定主要有三种观点:一、合同有效。理由是《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方为无效;《〈合同法〉解释》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我国对农村房屋买卖至今未进行专门立法,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行为
·前夫卖房前妻拒绝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王先生购买了李某的二手房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因李某的前妻不同意而不能过户,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法院却驳回了王先生要求确认所有权的诉讼请求。  2007年7月4日经王某与李某双方协商,由李某将其位于天津路的房屋出售给王某,当天王某支付大部分房款后,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因该房屋为房改房,属李某与其前妻共有,而李某的前妻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导致该房屋至今未过户。王某遂向法院提起所有权确认诉讼。  同时
·青岛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卖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
·首例房屋买卖网签注销案续 “网签”与合同等效
“首例房屋买卖网签注销案”追踪  卖房人网上签约后反悔,诉至法院要求买方协助注销网签手续,买方则反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网签”引发争议(本报曾连续报道)。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首例“网签注销案”尘埃落定,朝阳法院认定“网签”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判决卖方沈先生继续履行合同。  卖房双方自行网上签约  去年2月,沈先生准备向安女士出售他位于和平街的一套房屋。3月16日,他和安女士之子刘先生一同到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了存量房自行
·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以上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仅作为一般债权进行保护,不再作为准物权进行保护。出租人基于所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处分,第三人基于对物权登记的信赖而与出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几个问题
一、问题概说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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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挑选“二手房”四大技巧: ]
 
住房成为商品,“二手房”交易将成为整个房地产交易市场中最活跃的部分。目前,国家已开始加大促进二手房交易的力度,因此,二手房交易会逐渐活跃起来,但“二手房”买卖不像购置新房那样一目了然,因此,挑选时应格外注意。
查明产权状况
“二手房”由于大多是随着住房商品化才成为个人消费品的,“身份”比较复杂,了解其产权状况非常重要。购房人第一步是要卖方提供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第二步应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档案文号、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第三步要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所购房有无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
特别注意的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好也不要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产权证。
看清房屋结构
“二手房”的结构通常比较复杂,有些房子还经过多次改造,结构一般较差。
选购时,不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现有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所标明的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更要详细考察房屋的结构情况,了解房屋有无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改建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等隐患。为此,可以到房管部门的档案室查询原建档案,看看图纸资料,打消疑惑。
考察环境和配套
旧房子一般位于市区地带,建筑密度大,周边环境已经形成多年,一般较难改变。要认真考察房屋周围有无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气体、水污染、垃圾等,以及房屋周围环境、小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等方面的情况。对房屋配套设施的考察主要有:水质、水压、供电容量、燃气供应、暖气供应情况和收费标准以及电视接收的清晰度等。走访一下周围的邻居,对这里的环境和生活方便度会有更深入的了解。
了解物业管理状况
对物业管理的考察,主要是考察物业管理企业的信誉情况和服务到位程度,看看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保安装备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服务态度如何,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等是否清洁、舒适,各项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正常等。还要了解物业管理费用标准,水、电、气、暖的价格以及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等,了解是否建立了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维修养护专项基金,以免日后支付庞大的维修养护费用,出现买得起住不起的情况。许多公房出售后陷入了“无人管”的状态,选择时宜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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